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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sharehersex · 贞心淫骨绿意简 · 本章第 1 / 2 页

宋嗣良含笑将一筷鱼包递至李晋霄唇边时,讲述着二人商议的情形时,李晋霄只觉得薇儿最后那句话,几乎是自我安慰。

“大诗人若是觉得难以承受,眼下陈李两家尚可商议,将“平婚燕尔”改为“新婚嘉禧”——”宋嗣良顿了顿,笑意渐深,“如此一来,你再也不用酸心,此地之事和你毫无干系!”

李晋霄机械地咀嚼,鲜嫩的鱼肉混着汁水,在他口中却只尝出灰烬般的苦涩:“绿意之酣畅,是爱意之款款,背叛之刺痛,宽恕之复得,三者同时具备才有大情趣!”

宋嗣良看着他的淡笑僵死在唇角,比哭更显凄惶,不禁摇了摇头,跟坐在一边的郑瑜轩打趣:

“这心力竟比一般农夫工匠还差,“酽绿娇杏盟”中多少人将爱妻的羞穴和元阴都让给了平夫蓝颜,我父亲说,当今圣上是“酽绿娇杏盟”会长。这个红绿词大家竟是图有虚表,真不知他那些诗词是怎么写出来的!”

说罢,他亲手取过一只干净酒盅,不紧不慢地斟满,推到李晋霄面前。

指尖叩了叩桌面,发出清脆的轻响。

随后,他为自己也满上,举杯时,眼底晃动着一种近乎温和的残酷:

“有一道菜叫“琼浆刺身”,你是非尝不可的。”他略顿,似在回味,而后以吟诵般的调子曼声道:“冰鲙含霜映画屏,春瓮凝脂带露莹。已分琼液融花径,更借兰膏润玉羹。齿颊犹存云雨味,杯盘漫写合欢名。莫言腥涩难为品,至味从来是妒情。”

李晋霄知道,这是《酽绿食典》中收录的虚白居士的名诗。

念完这首诗之后,他目光如锥,一字一句钉向李晋霄:“这首菜有些个讲究,”

他将扭动了一下屁股,分开双腿:“烹制”之前,你要先亲我的子孙袋,把我的屌含硬了,一边亲一边想,这是要射进我妻子体内的精华,这是要让我妻子欲仙欲死的阳根——这样你方能体味到“至味从来是妒情。”

“薇儿……她同意吗?”一股能攫取心神的邪气,仿佛随着话语弥漫开来。

李晋霄控制不住地瑟缩了一下,声音干涩发颤,此时内心充满自轻自贱的卑微向往。

“一开始我提“琼浆刺身”时,她很反感,后来我把她弄到不上不下的时候再问她,”他顿了顿,仿佛在回味那刻的驯服,“她竟仰着潮红的脸,对我连连点头,还颤着声音说,让我在她身子里多出几次,每个鱼片她都会沾足我的浓精,亲手送到你唇边。那一刻,她的小腹还在轻颤,腿根内侧全是亮晶晶的水痕。”

“薇儿既喜欢,我自当舍了这副身子,为你含屌!”

“薇儿穿上衣裳时还哭了,我假意安慰她,她又很豁达地说什么,“待相公须持敬守礼,庄重自持”,“待蓝颜平夫可纵情风月,云畅雨酣”,本就如此。”

李晋霄听得此言,如一记重锤击胸,一时身子一晃,耳鸣目眩!

这确是薇儿在《红杏偶纂》中写的原话。

那一瞬间,放弃的念头确曾掠过心头——那是心灵自保的本能。

他与薇儿相识日短,她又太过年轻,这般背叛,似乎可以用“移情别恋”来解释的。

可是,宋嗣良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观其行事,狡诈多端、行事狠毒。

即便薇儿已不再爱自己,他也应当护她周全。

这念头转瞬便被压下,更汹涌而来的,竟是对薇儿愈发刻骨的爱恋。他们二人,才是真正的侠侣。

好色而慕少艾,本是人性,何错之有?

薇儿身负武功,自然深信能以拳脚立规、以柔情化铁,将那个骄横淫虐却偏偏生得倜傥如玉的恶霸导回正途。

她还是对人性了解不深。有些东西,合不来就是合不来!他的矫治,最多能从行为上让他收敛一些,心底的怨毒怕是更深。

大娘提醒的对,我应当让她全心全意地享受平婚燕尔的枕席之欢!

对了,我写了一首词,大诗人,讲我和薇儿的交颈缠绵,你帮我改一下:腿股交缠肉贴肉,紧揽纤腰,猛送花心叩。

汗透酥胸红脂透,娇啼声声魂儿瘦。

乳蕾硬挺如豆蔻,香津暗渡,媚眼迷离诱。

玉趾蜷缩复缠扭,雪腹如波潮漫透。

李晋霄神经质地抽动一下眼角,强笑道:“写得很好了!”

宋嗣良逼近一步。

烛火在他身后摇曳,为他流畅的颌线镀上一层极薄的金边,仿佛名家以工笔精心勾勒:“薇儿说,你给她改过一首诗,让我再写一首,也是由你来改!”

是。青锋渡月落诗行,敛芒吞吐自含藏。非因朱门生差别,初见惊鸿喜欲狂。

李晋霄喉间微微一动,似应非应地低哼了一声,整个人却像被一道无声的闪电劈中——某种难以言喻的、近乎战栗的臣服感,混着被强者彻底压制与羞辱的酣畅,从脊椎一路窜升,淹没了理智。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飘忽又清晰:“第一句……不宜过于直白。薇儿从起初抗拒,到后来主动相迎,这其间的辗转,才值得着墨。第二句,可写她初尝人事时的羞怯情态……第三句,便写你如何将她……将她撩拨得欲仙欲死……”

在这极度自虐的屈辱中,一股扭曲而汹涌的快感冲刷着他。他不再犹豫,转向一旁的郑瑜轩,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意:“取纸笔来。”

纸铺平,笔蘸墨。他握住笔杆,指节微微发白,随后笔锋落下,挥洒间竟带出一股破釜沉舟的酣畅。

“半推半就解罗裳,初承风月羞染光。难忍檀郎指上狂,雪股战栗时,娇呖呖,琼津香。横陈软玉遍体芳,眼波迷离意绵长。豆蔻含苞方绽蕊,春潮漫雪股,情切切,透纱窗。”

“哈哈!好!有这样一首词,“青花美人”的事,当我没提,不过,你一定要给薇儿当面读一下!另外,你的诗词也给我们家带来不少进项,“解佩集”我就不多叫人了。除我、孙福宝外,只添三个壮男,梅清秋和薇儿之外,合乎律法,够意思了罢?要是能加上卓姐姐,就太完美了!”

李晋霄唇刚启,宋嗣良却似已洞悉,抬手便是一个不容置喙的手势,截断了他的异议,面上笑意未减:

“对了,薇儿还可怜巴巴地求我,允她给你暖一次床,要与你结下“灵犀刻魄枕上契”,不会让你碰她私密之处,当晚只同你谈情说爱,让你瞧瞧她的干净身子,教你心里更不舍,嫁她时多流些泪,你绝不得碰她要害之处,她的守宫砂已经被我弄浅了几分,若是我发现颜色再淡,定是你不懂事了,陈家从此别再想过一天太平日子!”

李晋霄微微颔首,在出手惩治他之前,还想再了解一下这个在怨恨与报复欲望中成长起来的恶棍,内心世界有多扭曲、腐坏:

“薇儿明明是你一人的女人,我这正夫都沾不得边,你为何偏要与他人分享?薇儿还小……望你多怜惜她!”

“这是两码事。”宋嗣良不耐地挥了挥手,仿佛拂去一只恼人的蝇。

他的正脸大半隐于阴影之中,只余高挺的鼻梁如一道冷峭的山脊,那双凤眸里的寒光,便如同冰封在古井深处的碎星。

李晋霄不再言语。侧厅顿时陷入一片滞重的寂静,只余尘埃在光影中无声浮沉。

良久,宋嗣良的声音才幽幽响起,冰冷得不带一丝活气:“我生父未起复时,族学里,连堂兄弟的伴读小厮都敢将剩饭扣我桌上。我饿了两日,溜到一家染坊讨吃的,坊主扔来一块狗啃过的骨头。”他笑了笑,眼底却无温度,“那日我便悟了:世人皆可杀。”

“后来我父亲入了中书省,三品大员,行二品实权!谁敢动我?我父亲一封书信,轻则丢官,重则毁家!他们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这世上没有公道,只有强弱。”

“那我何必还守着他们嘴里的“规矩”、“体面”?那些东西,不过是捆我的绳索。我偏要一根根全扯断。”他脸上的笑容中恶意更盛,语气也讥诮如刀。

“当年扣饭的小厮,如今跪着替我擦靴;一夜之间,丢石子的手,变成了端酒奉承的手;骂“野种”的嘴,吐出的全是“三公子长,三公子短”。大诗人,你告诉我,这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因我突然变好了,还是因我父亲的官印变重了?”

“我不是天生的禽兽。是他们先把我变成了怪物。如今我这怪物得了爪牙,回头拆他们的戏台,撕他们的假面,何错之有?”

“那个扔我骨头的坊主,我把他女儿额上烙了“嗣良玩物”,教她一辈子嫁不出去。去年我堂姐出嫁,我当着新郎的面将她强掳回来,连着肏了她三日——因她早年骂我是“兰婢的孙子”、“乐户的儿子”。我幼时读书,她说我装模作样;我后来习武,她笑我匹夫之勇,说我唯一干净的,只有院里那几盆兰花。”

“听人说,你曾带着手下在祠堂凌虐多名女子,最终有二女疯掉,你这样的行事,可不是薇儿所期待的良人。”李晋霄眼波一闪。

“我就想把宋家的祠堂搞臭!岳青宋家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就是一个奇臭无比的茅坑!薇儿是知道的,她只是觉得我……”

原来如此。

李晋霄摇摇头,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咂咂嘴,闷声道:“不是好酒,又苦又涩。”

然后看向宋三郎,正色说道:薇儿既想纳你为随夫,她的元阴理当献给你。

“酽绿娇杏盟”早晚也会有我的一个座席。不过,解佩集之事,我这个正夫不会同意,她身量发育未足,承受不了太多男子。

宋嗣良端起酒杯,漫不经心地晃动着其中琥珀色的液体,语气平淡得像在讨论天气:“若敢不从‘解佩集’,你岳父这谋害朝廷命官的谋逆大罪,该怎么治,还得怎么治。陈家若不答应——”

他顿了顿,舌尖轻掠过上唇,嘴角浮现一丝难以形容的微笑,“我便咬烂薇儿的下体,让她此生每次房事都如同过堂一般生不如死。”

李晋霄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薇儿对你,可是女子对男子的情爱!”

“情爱?”宋三郎撇撇嘴:“有几分成色?一开始不过是想利用我,最后反而被我征服,我养的每一只猫狗,都比人赤诚百倍。”

李晋霄与宋嗣良对视片刻,目光交锋:这张脸,是华丽舞台上一张精心描画的恶魔面具,每一分俊美都化作了凌迟的刀锋。

宋嗣良对岳青宋氏的报复,已超越了单纯的施暴,是将自身曾吞咽的每一口冷饭、承受的每一道白眼,都淬炼成复仇的砒霜,不加分别地荼毒无辜者,他的恶,既带有被家族遗弃者那种刨根问祖、不惜同烬的毁灭欲,也披着上位者用律法与暴力编织的冠冕,是与这吃人时代同频的呼啸风雷。

李晋霄再次想起晚雪之所言,他最爱摹仿男女交欢之时的女子呻吟,而且专拣年节时全家围桌用饭时发出来,还配合着做一些下体动作。

他应当在实践着一种比霍布斯“人对人是狼”更为黑暗的哲学:不仅认同人人相互为敌的自然状态,更要主动成为那头最强的狼。

在他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他便先毁灭他人的信仰与秩序。最先被他毁掉的,是他身边之人。

约莫一刻钟后,宋嗣良剔着牙,优哉游哉地随着夏管事踱进地牢。

他一眼瞥见阴影中立着的几个人影,先是“咦”了一声,随即眼睛亮起:“怎么只一个女子?倒是绝色。”

对凝彤身边的李晋霄,他也没当回事:“这儿有你什么事,滚!”

又指着凝彤对夏管事道:“我岳丈这事办得不赖,这女子我要带回岳青。”

凝彤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揉着眼睛道:“都快子时了,等得人心焦。”

说着,便朝宋嗣良袅袅走去。

“就在这儿?”宋嗣良马上觉察到不对,掉头就跑,哪里还能跑得出去?不到半柱香功夫,他已被捆成一只粽子。

李晋霄让夏管事将壁上的灯笼尽数点亮,见他呆在一边没走:“你要留下来看?不怕半夜做恶梦?”

夏管事眼皮一掀:“老奴这把年纪,还有什么不敢的?上回送这祸害出门,他非要我送他一程,结果捆着我的手纵马狂奔,险些将我拖死在官道上!”

见凝彤伸手要去解宋嗣良的衣带,他一个箭步上前,“十二娘,莫污了您的玉手。这等糙活,让老奴来。”乘机握了一握凝彤柔腻的小手。

宋嗣良还在震骇之中,嘶声道:“陈老狗不怕灭门?!”

凝彤拿起布团要塞他嘴时,他终于意识到不对,恐惧漫上眼底,声音软了下来:“是陈老爷指使的?我退亲便是——唔!唔!唔唔!”

凝彤瞥见李晋霄已在香炉中插下一炷细香,懒得再多话,三指并起,她三指并拢,如蝶栖花枝般拂过宋嗣良胸腹几处大穴。

宋嗣良浑身猛地一僵,旋即开始疯狂扭动,仿佛有无数蚂蚁自骨髓深处钻出,啃噬着每一寸筋肉关节。

没一会儿,脖子直直地撅着,眼白不受控地上翻,脖颈与额角暴出青紫血管,全身大汗淋漓如从水中捞起。

他的忍耐力比预想中更差,不过十数息,肩背肌肉痉挛至僵直,亵裤下方便洇出深色水渍,一股尿骚味弥漫在地牢之中。

到底是练过武的,双腿虽然被捆住,还是挺有力量,在数次狂乱挣挺之后,连人带椅子侧翻在地,全身都沾上尿液。

夏管事看得嘴半天没合拢,忍不住朝凝彤连连竖起拇指:“十二娘这模样没得挑,功夫俊,身子——身手更是漂亮!”

凝彤颊上倏地烧起一片霞似的绯红,她下意识侧过脸,指尖将一缕滑落的发丝轻轻掠到耳后。

李晋霄极为厌恶地瞪了这老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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