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我就是个恶魔。
他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用一种介于困惑和无奈之间的语气说道:“所以……你一个恶魔领主,特地跑了这么远的路,找到一个镇子上最小的摊贩,然后告诉我——你那儿目前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卖?”
“差不多。”
洛根低下头,用手指捏了捏眉心。他的肩膀微微起伏了一下,像是在无声地叹了口气。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表情里带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劲儿:“行吧……那你总得有个计划吧?总不能让我空着手跟你跑一趟,然后拉一车野猪肉干回来卖——那玩意儿能卖几个铜板?”
“计划当然有,”艾伯特说,语气依然平稳,“领地目前底子薄,我承认。但底子薄不意味着没有潜力。那片地虽然被我父亲糟蹋得厉害,但土地不算差。今年只要不闹大灾,秋收之后至少能存下一批余粮。再加上领地里还有一片不小的林子和一个湖,野物和水产都不少——只要给我一年时间经营,我就能有稳定产出的货。”
他顿了顿,看着洛根的眼睛:“而且我不只是要卖货。我还想买货。”
“买什么?”
“铁器、农具、盐、布匹——这些是我领地上目前最缺的东西。还有种子,好的种子。我那几块田里的麦种是从上一季勉强留下来的,瘦得很,长出来的麦穗比老鼠尾巴大不了多少。”
洛根听着听着,表情慢慢从困惑变成了认真。他没有打断艾伯特,一直等到他说完,才开口问了一句:“你有钱买吗?”
艾伯特坦然地说:“目前没有太多现钱。”
洛根的表情又垮了几分:“……那你拿什么买?”
“用货换货,或者用领地未来的产出抵账。”艾伯特说,“头几趟我可以用野味和皮货抵一部分,等到秋收之后,就能用粮食抵。等到商路重新通了,领地上的产出稳定了,我还可以给你在这条商路上的优先收货权。”
洛根没有说话。他低着头,用拇指的指甲刮着木箱边缘的毛刺,刮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你倒是会画饼。”
“有时候免不了就是得画点饼的……毕竟你们商人,总归还是得讲点投资的,那些眼下就好的生意,你弄得到吗?”
洛根盯着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忽然站起来,在仓库里来回走了两步,又停下,转过身看着艾伯特:“你让我想想。”
“可以。”
艾伯特也站了起来,“我还会在镇子上待两天,处理一些别的事。你如果想好了,就到镇口那家酒馆找我——就是门口挂着一块歪招牌的那家。”
他说着,忽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摸出一只巴掌大的皮袋子,在手里掂了掂,丢给洛根。
洛根下意识地接住——入手沉甸甸的,里面传出金属碰撞的声响。
他打开袋口看了一眼,愣了一下:里面差不多有十多塔塔(这并不是钱币的正式称呼,但商人们会这么叫,因为它们碰在一起的声音就是“塔塔”的,而一枚小铜币的面值就是一塔塔,换言之,里面就是十枚小铜币)。
“这是?”
“定金,”艾伯特说,“两天后你如果决定跟我走,这就是你第一趟跑货的盘缠。如果你决定不去——那就算是我请你喝碗热汤的钱,毕竟你刚才那个玩笑开得挺好。”
洛根握着那只钱袋,站在仓库中央,看着艾伯特戴上兜帽,重新遮住那对角,然后推开那扇半掩的木门,弯腰走了出去。
阳光从他身后涌进来,在地面上拖出一道修长的影子。
他走到门口,忽然又停下脚步,偏过头,用余光看了一眼洛根:
“对了,你要是决定去了,我应该还会给你一小笔钱,让你去买匹像样的马,因为从这里到领地上骑马差不多需要十天,等你走着怕是要将近一个月!”
说完,他便迈步走进了巷子里,很快就消失在拐角处,留下一串逐渐远去的脚步声。
洛根站在仓库里,手里攥着那只钱袋,愣了好一会儿。
然后他低下头,又看了一眼钱袋里那些铜币,抬头看了看仓库顶上那片透光的房梁,低声骂了一句什么——
但嘴角却微微翘了起来。
他把钱袋塞进怀里,弯腰捡起丢在墙角的那包零碎货物,甩到肩上,大步走出了仓库。
他要去想想该怎么做决定,毕竟他可是要成为大商人的少年,眼前这条路看起来像是一场豪赌。
为什么不赌呢?难道要一直吃粗饼吗?
……
艾伯特已经走回了镇子大路上,来到那家镇口的酒馆,在门口拍了拍斗篷上沾的灰,推门走了进去。
酒馆里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麦酒和烤肉的气味。
克洛伊坐在靠墙的一张桌子旁,面前放着一杯没怎么动过的麦酒,看到他进来,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
“谈完了?”
“差不多。”
“他答应了?”
“没有,说要想想,我给了他两天时间考虑。”
克洛伊端起那杯麦酒抿了一口,放下,嘴角带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一个血族女仆,一群劣魔,一窝土匪,现在又多了一个人类小贩……大人的领地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艾伯特在她对面坐下,要了一杯水,喝了一口,然后看着窗外渐渐西斜的阳光:“热闹点好。太安静的地方,一般都长不出好东西。”
他放下了水杯,目光落在街对面一间挂着旧铁招牌的铺子上——“收售旧物”,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我还有点事要办。”
“什么事?”
“我父亲当年从这片领地的前任人类领主那里缴获了一些东西。盔甲、武器,那些他都带走了,没留什么。但还有一些镶金嵌银的玩意儿——那位人类领主大概是个有点家底的贵族,东西不算差。那些东西他看不上眼,所以全都没带走,之前我一直让巴罗托村里的农夫拿去卖其他东西,但农夫不懂行情,也找不到靠谱的买家。我估计他们真拿上那些只能卖个零头价钱,白白便宜了中间商……”
“所以大人打算亲自去卖?”
“总得试试,”艾伯特靠在椅背上,双手枕在脑后,“要是能卖个好价钱,领地就能多添置些东西。起码得先买一把好犁、几口铁锅,还有足够过冬的盐……要跟人类打交道,手里总得有点底气才行。”
“哎呀,您这领主当的,想要给领地里购置东西还得自己变卖宝贝,哪个人类的贵族小姐愿意嫁给您呢?”
克罗伊看着他那么认真盘算的样子,稍微忍不住拿话扎了他两句。
没想到艾伯特倒也不气,反倒是重新伏到桌边,将她的手不动声色地捞了过来,如同那种人类骑士向着贵族小姐或者贵妇人深情告白那样托着她的小手:“如果实在找不到愿意嫁给我的贵族小姐,不是还有您这位高贵的小姐吗?说实话,我是不介意看看血族和恶魔的混血长什么样子的!”
当然,他也没有要在酒馆里引起轰动的打算,后半句还是说的很小声,但确保克罗伊能听得很清楚——
这话肯定招致了这位女仆两个大大的白眼,虽说她的瞳中眼白要比人类小很多,但斗篷下翻白眼的样子还是很有趣。
“我觉得您在这方面,跟您那位只想搞大别人肚子的父亲没有什么两样。”
“噢~小姐,那还是很不一样的。”艾伯特还是装着那样的腔调,但听得出来,其中笑意已经掩藏不住。
“有什么不一样?”
“父亲他只管搞大别人肚子,而我呢……会在你大着肚子躺在床上的时候,一边跟你温柔地做,一边狠狠地吻你!”
克罗伊很明显地冷笑了一声:“啊……那您还真挺不一样的——比您父亲变态多了。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儿子这样,应该也会很欣慰的吧?”
“我估计也是,至少论起治理领地方面,我自信可是比他强多了。行了,你去问问这里一间房多少钱,我去对面看看那些首饰到底能卖多少钱……说起来,那些镶金嵌银的物件你有喜欢的吗?给你留几件?”
“不留——您知道的,如果不想皮肉被烧烂的话,我最好还是离银耳环、指环远一点,至于金的……太贵了。眼下还是换点有用的东西要紧,等您这位领主真的阔绰一点再给未来的女主人买吧!”
“这话酸溜溜的……”
“我没有——”
……
……
那家酒馆对面的旧货铺子并不大,推开门只有几步便是那看起来极有年份的柜台,木料已经有着一层厚厚的包浆、台面上被擦得还算干净,但跟脚处已经无可避免地朽坏着。
而进门的左手边的木桌上颇为随意地摆着几件旧货,多也是什么旧鞋、拐杖、帽子甚至还有一把旧刨刀……
哪怕是稍微值钱一点的旧大衣、皮袄之类的都挂在柜台后面的架子上,而走进柜台的小门上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锁。
里面站着一个老头,稍微佝偻着背、眯着眼,似乎对于门外涌入的光亮还不很适应(毕竟屋里确实有些暗)。
艾伯特见到铺面里的情况,本来打算转身要走,但想了想还是稍微问一句:“首饰能收吗?”
“收。”那声音喑哑,底气却很足。
这老头显然对于这种披着斗篷的人也见怪不怪,然后慢悠悠地从柜台里拿出来一个精细的小镜片,架在一个小小的镜架上,算是那种首饰珠宝商们手上都会有的物件,只不过他这个稍微简陋一点。
这样物件对艾伯特来说倒是新奇东西,此前并没有见过,但还是注意让自己不能露怯,免得被人压价:
“先看看这个吧。”
他在腰间的皮革袋子里摸索了一通,随便摸出一个没有镶嵌宝石的指环,那质地应该不是金银,大概是铜的,不过做得很是精细,除了表面的一层雕花之外指环内侧还刻有一串小字。
说实话,艾伯特也不是很清楚这玩意到底价值如何,为了让自己不显得太随意,他还算小心地放在柜台面上。
窗户透进来的光并不多,但这铜质的戒面还是闪亮了一瞬,这让柜台里的老头稍微郑重了一点,又拿出一个非常小型的烛台,点上了那根烧剩一半的蜡烛,再拿起那镜架抵着戒面,借烛光仔细看了看上面的雕花和刻字:
“嗯……是个老物件了……”他声音很低。
“你能给多少?”
“铜的,不值钱……噢,我的意思是,在我这儿不怎么值钱,这一看就是那些小贵族喜欢的物件,”这位旧货商嘀咕着,心中也许觉得来者拿出这样东西,是不是去贵族宅邸里摸了一圈,但也没有真的说什么,毕竟他也不怎么关心来路,“收到我手上也没什么卖出去的门路,您也许可以去看看镇上或者哪个城里有没有感兴趣的……”
“嗯。”艾伯特倒也反应平平,拿出这东西的时候,他也差不多有这个预期,于是将那铜指环收好,又拿了一枚银的,除了基底的料子不错之外,还嵌着一颗青豆那么大的水晶。
只是那水晶的品相一半,稍稍发浊,他再开口:
“那看看这个。”
这旧货商便又不知道从哪拿出一小块羊皮布,把戒指本身和上面的那块水晶都擦了擦,然后又照在烛光下,用镜架抵上去看了看——
“嗯……”
“什么价?”
“我可以给你三枚小银币……”老头非常沉得住气,他甚至还稍微抬高了一点,“按今天的兑换价,一枚小银币能换24个铜板(塔塔),总共差不多72个塔塔。”
72塔塔——
说实话,虽说艾伯特自己亲自来卖这些东西是为了防止被人压价,但其实他对于这些东西究竟价值多少也没个概念,毕竟在他学过的东西里面可不包括这些……
但真要说来,这已经是个不小的数目,对于一个领地上的佃农来说,一整年的收获……甚至算上平日里捕到、采到的东西,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好的时候能到四十塔塔,收成不好的时候也就三十塔塔左右(那差不多相当于两枚小银币,但考虑到实际交易和兑换中,尤其是这样的小地方,一枚小银币可能不止兑换出20塔塔的铜币,也许是24、22,取决于行情)。
当然这还没有算上需要给他交的租税、生活所需以及留存的粮种,以及工具的损耗。
72塔塔都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佃农将近三年不吃不喝的收入了。真算存下来的钱,可能有个10塔塔就不错。
虽然不少……但他还是想试着抬抬价:“80塔塔。”
这位旧货商摇摇头:“这块水晶又小,品相又不是很好,如果不是看在它做工不错,我可能只能给到这么多……不能加价了,或者您也可以再找别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