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他开始注意她的每一个表情
三月十号,周一。
闹钟六点半响的时候陆明远已经醒了。
准确地说,从三月八号凌晨两点那个夜晚之后,陆明远就没有真正意义上地"入睡"过,周六白天撑了一整天,周六晚上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到凌晨三点,周日白天又撑了一整天,周日晚上好歹迷迷糊糊地睡了大约两个小时,但梦里全是那条三厘米的门缝和暖黄色的台灯光,以及从沙发扶手垂下来的那双白皙的、颤抖的、脚趾蜷曲的小腿。
周一早上的闹钟响的时候,右边床上的沈清禾翻了个身,伸手摸到手机把闹钟关了,含糊地说了一句"嗯...六点半了...",然后又闭眼赖了三十秒,才慢慢坐起来。
陆明远侧躺着,背对着妻子的方向,眼睛盯着床头柜上那盏没有开的台灯底座。
沈清禾坐起来之后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光脚踩在地板上往卫生间的方向走,走了两步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丈夫。
"明远,你今天几点的庭?"
"九点半。"
声音平稳,气息均匀,音调正常。
跟过去四年的每一个工作日早晨没有任何区别。
沈清禾"嗯"了一声,走进了卫生间,水龙头的声音响起来了。
陆明远在她关上卫生间门的那一刻睁大了眼睛,盯着天花板看了三秒,然后坐起来了。
早餐桌上。
七点一刻。
周姐做了白粥、煎蛋、酱黄瓜、蒸红薯和一碟油条,王淑芬从冰箱里拿出了昨天剩的半碗银耳莲子羹,用微波炉热了一下端上来了,陆建国坐在餐桌的主位上,穿着一件灰色的圆领卫衣和深蓝色的家居裤,手边放着一杯热茶,茶叶是他从朋友那里拿来的正山小种,他出狱之后就好这一口,说是牢里五年喝的都是白开水,出来了得把亏欠的茶全补回来。
沈清禾从二楼下来的时候已经换好了上班的衣服。
白衬衫,领口第一颗扣子扣着,黑色西裤,腰线收得很紧,把腰身的纤细和胯部以下的曲线勾勒得极其分明,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粗跟高跟鞋,跟高大约五厘米,头发扎成了一个低马尾,露出了耳朵和脖颈的线条,妆化了七八分,豆沙色的唇膏,眉毛画得干净利落。
法官上班的标准装扮。
陆明远坐在餐桌的侧面,沈清禾走过来在旁边坐下来的时候,他闻到了妻子身上那支惯用的香水味,是祖·玛珑的英国梨与小苍兰,清淡的、果香调的,和衬衫领口飘出的洗衣液的气味混在一起,熟悉到了几乎不需要任何辨认的程度。
"清禾啊,多喝点粥,这两天你脸色不太好,眼圈都有点发青了。"
王淑芬的声音从桌子对面传来,边说边往沈清禾面前的碗里舀粥。
"妈,我自己来就行。"
"你每天忙成那样,早饭再不好好吃怎么行呢,对了我说句不好听的啊,你们年轻人晚上别老熬夜看手机了,那个蓝光伤眼睛,也影响睡眠质量……"
"妈,知道了。"
沈清禾接过碗,拿起勺子搅了搅粥,低头喝了一口。
陆建国坐在主位上,夹了一块油条蘸了蘸酱,嚼着嚼着看了一眼坐在斜对面的儿媳妇,笑了一下。
"清禾,今天上午有庭审吗?"
"有,十点的合议庭。"
"那够赶的,路上注意安全啊,临江这几天修路,你走滨江大道那条线,别走开发区那边,堵得厉害。"
"好的,爸,谢谢您。"
沈清禾说这话的时候头没抬,勺子在粥碗里画了一个圈,语气自然到了挑不出任何毛病的程度。
陆明远的视线从自己面前的煎蛋上移开了。
看向了斜对面的父亲。
又看向了旁边的妻子。
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桌角的距离,各自吃各自的早饭,偶尔搭一两句不痛不痒的话,比任何一个正常家庭的公公和儿媳之间的互动都要更加疏淡和克制。
太正常了。
正常到了让陆明远在心里产生了一瞬间的自我怀疑。
【...那天晚上...真的是...还是我看错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速度和被他自己掐灭的速度一样快。
他没有看错。
门缝里的画面、碰撞声、喘息声、那双小腿的形状、空荡荡的床、凌晨六点轻手轻脚回来的脚步声,这些全部是事实,全部确凿发生过,不存在任何"看错"的可能性。
唯一不确定的是那双腿的主人。
从法律上来讲,目前的证据只能证明"陆建国在深夜的书房里与一名女性发生了性行为",无法百分之百锁定那名女性的身份。
但空床这条证据把可能的嫌疑人范围缩小到了几乎只剩一个选项。
"明远?明远?"
"啊...什么?"
"我问你茶够不够浓,要不要再泡一壶?"王淑芬的声音把陆明远从走神的状态里拽了回来。
"不用了妈,这壶就行。"
"你也是,跟你爸一样,一大早不说话光坐那儿发呆。"王淑芬嘴里念叨着,转头看了一眼陆建国。"老陆,再吃点儿红薯,别光喝茶。"
"知道了知道了。"陆建国笑着拿了半块红薯,掰开了咬了一口,然后冲儿子的方向看了一眼。"明远啊,你今天是不是也有庭?九点半的?"
"嗯。"
"你跟清禾一起走呗,反正都是往城里去的方向,两辆车多浪费油。"
"不了爸,我开庭在东区那边,跟法院不顺路。"
"噢,那也行。"
陆建国说完这句话之后低头继续吃红薯了。
陆明远在那一刻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沈清禾站起来去厨房倒水的时候,经过陆建国身后,顺手拿起了餐桌中间的茶壶,往公公面前那个已经见底的茶杯里续了茶。
动作很自然。
非常自然。
太自然了。
不是那种"客气地帮长辈倒茶"的自然,而是一种肌肉记忆式的、不需要经过大脑判断的、手臂弧度和倾倒角度都被重复练习过无数次的熟练。
就好像她不是第一次这样做。
就好像她已经做过几十次、上百次。
茶水注入杯中的时候,陆建国没有说"谢谢",也没有抬头看她,只是微微把杯子往前推了一点,方便她倒。
这种默契。
这种不需要语言沟通的、身体动作之间的自动配合。
陆明远的筷子在煎蛋上停顿了半秒。
然后夹起来放进了嘴里。
嚼着。
味道尝不出来了。
八点十五分,沈清禾出门了。
黑色的粗跟高跟鞋踩在玄关的地砖上发出了"嗒嗒嗒"的声响,她从衣帽柜里拿出了一件藏蓝色的薄款风衣套上,拿起了挂在门口的那条米白色围巾,对着玄关的镜子整理了一下领口和头发。
陆明远站在客厅里,手里拿着西装外套,正在穿。
"清禾。"
"嗯?"
"今天晚上几点回来?"
沈清禾系围巾的手停了一下,转头看了一眼丈夫。
"正常的话六点半吧,如果合议庭拖了可能七点,怎么了?"
"没事,就问问,今天周一嘛,妈说晚上做糖醋排骨,你不是爱吃。"
"嗯,好。"
沈清禾系好了围巾,拿起茶几上的车钥匙和公文包,走到门口换了鞋,拉开了门。
"那我走了。"
"注意安全。"
"好。"
门关上了。
玄关外面传来高跟鞋踩在走廊上渐行渐远的声响,然后是车库门打开的电动卷帘声,然后是白色沃尔沃XC60启动的发动机声,然后车驶出了车道,声音消失了。
陆明远站在客厅里,穿好了西装外套的最后一颗扣子。
王淑芬从厨房探出头来:"明远啊,你今天中午在外面吃还是回来吃?"
"在外面吃吧妈,中午可能要跟当事人谈案子。"
"行,那你晚上早点回来。"
"嗯。"
陆明远拿起车钥匙走向了门口,经过客厅沙发旁边的时候,余光扫到了坐在沙发上看手机的陆建国。
老头子翘着二郎腿,戴着老花镜,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慢悠悠地滑动着,像是在刷新闻或者看短视频,嘴角挂着一种放松的、无事可做的、退休老人特有的悠闲微笑。
"爸,我走了。"
"去吧去吧。"陆建国头都没抬,摆了摆手。"路上小心啊。"
陆明远的目光在父亲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钟。
然后出了门。
九点钟,陆明远到了律所。
临江市东区的一栋写字楼里,陆明远所在的律所叫"恒辉律师事务所",规模不大不小,三十来个律师,陆明远是最年轻的合伙人之一,不对,还不是合伙人,是初级律师,独立执业第二年,手上接的都是些民事纠纷和小型商事案件。
办公室在十六楼,朝南,窗户对着临江市东区的一片新建住宅区,塔吊和脚手架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静静地伫立着。
助理小赵在门口等着了。
"陆律,九点半的庭审材料我都整理好了,证据目录也打印了三份,您看一下。"
"放桌上吧。"
"另外,昨天张律让我转告您,明天下午三点的那个调解会他临时有事去不了,问您能不能顶一下。"
"行,你把案卷发我邮箱我看看。"
"好的。"
小赵把材料放在了桌上,转身出去了。
陆明远坐在办公椅上,右手搭在鼠标上,左手无意识地转着一支签字笔,电脑屏幕上打开的是九点半庭审的案卷材料,但眼睛并没有在看。
视线聚焦在屏幕右下角的时间显示上。
9:04。
笔在手指之间转了三圈。
然后停下来了。
左手放下笔。
打开了浏览器。
在搜索栏里输入了一行字。
删掉了。
重新输入了一行。
又删掉了。
第三次输入的时候,手指在键盘上停顿了大约五秒钟,然后按下了回车键。
搜索内容是:"婚姻法配偶出轨证据采信标准"。
搜索结果在零点三秒内返回了数万条。
陆明远点开了排在最前面的一条法律问答网站的链接,是一个叫"法信"的法律数据库。
页面加载出来了。
标题是《民事诉讼中婚内不忠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研究》。
陆明远的眼睛开始一行一行地扫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不忠行为的证据采信,一般要求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录像、照片、录音、电子数据(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人证言、宾馆开房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
"...关于视听资料的合法性问题: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自行拍摄的视频、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在自己家中安装监控设备拍摄到的不忠行为视频,一般被认定为合法取得的证据..."
最后这一条。
陆明远的眼睛在这一行文字上停了很久。
"在自己家中安装监控设备拍摄到的不忠行为视频,一般被认定为合法取得的证据。"
自己家中。
自己的家。
他名下的房产。
不对,锦澜山庄那栋别墅的产权登记在陆建国名下,陆建国入狱后也没有转移产权,只是由王淑芬代为管理。
但陆明远和沈清禾作为共同居住人,在自己的居住空间内安装录像设备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其他居住人隐私权的侵犯?
这个法律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
但陆明远此刻考虑的不是这个问题的学术答案。
他考虑的是一个更加实际的问题。
如果在书房里装一个摄像头。
拍到了什么。
那个画面能不能用。
能不能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被法院采信。
或者换一个角度想。
如果拍到了什么。
他到底要怎么办。
告父亲猥亵儿媳?
不。
从门缝里看到的画面,那双女人的腿没有任何挣扎和反抗的迹象,相反,脚趾的蜷曲方式和膝盖的弯曲角度清晰地传递着一种主动配合甚至享受的身体语言。
那不是猥亵。
那是通奸。
陆明远的手指在鼠标上攥紧了一下。
"陆律?"
小赵在门口敲了两下。
"九点十八了,该过去了。"
"...好,走吧。"
陆明远关掉了浏览器页面。
站起来。
拿起桌上的案卷材料和公文包。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已经完全恢复了那种年轻律师惯有的沉稳和冷静。
庭审结束是十一点四十。
一个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主张被告归还借款三十六万元及利息,被告抗辩称系赠与而非借贷,陆明远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一如既往地稳定。
但同事张律在庭后跟他说话的时候,注意到了一点异常。
"明远,你今天精神不太好啊,眼圈都黑了,周末没睡好?"
"嗯,家里孩子闹觉,半夜折腾了几回。"
"孩子多大了?"
"十个月了。"
"十个月...那正是闹的时候,我家那个当年也是,十个月到一岁半简直是噩梦,每天晚上哭三四回,我跟我老婆轮流起来哄,差点哄出神经衰弱来。"
"是挺折腾的。"
"你嫂子说了嘛,养孩子的前两年就是渡劫,熬过去就好了。"张律拍了拍陆明远的肩膀,笑着往前走了两步,忽然回头又问了一句。"
对了,你爸出来有段时间了吧?适应得怎么样?"
陆明远的步伐微微滞了一下。
"还行。"
"在家待着?还是有什么打算?"
"暂时先在家休养吧,刚出来,很多东西都变了,慢慢适应。"
"也是,五年呢,外面变化挺大的。"张律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
两个人走到了写字楼大堂的电梯口,张律进了电梯,陆明远说了句"我去一楼取个快递",没有跟着进去。
电梯门关上了。
陆明远没有去取快递。
站在大堂的角落里,从裤兜里掏出了手机。
打开了微信。
点进了沈清禾的对话框。
最近一条消息是今天早上七点二十六分沈清禾发的:"到法院了,你路上注意安全。"
再往上翻。
都是日常的夫妻对话。